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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新疆「再教育營」違背中國法律

Hans Spross
2019年12月4日

近日來,新疆問題再次成為國際輿論關注的話題。一些法律專家認為,即便按照中國法律,這類剝奪人身自由的再教育營也是不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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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 Muslime | Umerziehungslager
圖為新疆「再教育營」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G. Baker

(德國之聲中文網)早在2018年初,德國的新疆問題專家鄭國恩(Adrian Zenz)就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對於再教育營問題,北京不會給出任何說法。這也說明這一問題是多麼棘手,畢竟毛澤東當年建立的勞教制度已經於2013年被正式取消。中國人顯然也無法為建立再教育營找到合理的藉口,畢竟這已經遠遠超出了反恐的范疇。"

2018年8月開始,新疆"再教育營"的問題漸漸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聯合國消除歧視委員會稱,新疆的狀況"令人警覺",因為有報導指出當地建立起了覆蓋廣泛的監控系統、維吾爾語言受到廣泛限制以及大批穆斯林民眾遭到關押。

出席聯合國相關會議的中方代表胡聯合則否認"再教育營"的存在,但他承認一些有輕微犯罪情節的人會被送進"職業培訓中心"接受教育和培訓。與此同時,新疆也出台相關法律,一邊嚴厲打擊各種形式的"極端主義"。

Katja Drinhausen, Berliner China-Forschungsinstitut MERICS
柏林墨卡托中國研究中心法律專家德林豪森圖片來源: MERICS

北京宣稱,當局採取的各項措施都是符合本國法律的。但西方專家對這一說法並不認同,柏林墨卡托中國研究中心中國法律問題專家德林豪森( Katja Drinhausen)表示:"2018年底新疆出台的打擊極端勢力的相關法規細則中,對於'具有極端主義言行'者,並沒有要長期剝奪其自由的規定。""而近期披露的中國內部文件卻顯示,新疆恰恰建立起了一種長期關押制度,相關人士通常會被關押一年。"德林豪森指出,即使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也只能依據全國性法規實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立法法以及刑事訴訟法中都有明確規定。她說:"中國沒有任何法律允許出於思想改造的目的,長期剝奪相關人士的人身自由,將他們關入封閉設施。"

China Peking | Uigure Regimekritiker Ilham Tohti
即便是像伊裡哈木‧土赫提這樣的溫和派維吾爾知識分子也難逃牢獄之災。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A. Wong

倫敦國王學院的法律專家皮爾森(Eva Pils)更指出,依照中國刑法第238條的規定,非法拘禁屬於犯罪行為。而"國家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實施非法拘禁",則將面臨最高量刑的處罰。綜上所述,皮爾森認為,中國當局有關新疆"再教育營"有法可依的說法,顯然是無法自圓其說的。

官方宣傳在中國國內顯然卓有成效

德林豪森表示:"中國政府之所以堅持新疆相關措施合理合法的說法,是因為他們根本不承認剝奪自由的指控。"西方媒體披露的資料使中國政府的說法不攻自破,但中國政府的宣傳顯然在國內相當有效。

UN-Generalversammlung | Außenminister Chinas Wang Yi
面對國際社會的批評,中國政府極力為其治疆政策辯護。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K. Hagen

德林豪森說,中國政府實施訊息封鎖,使民眾無法瞭解新疆的真相。"當地瞭解實際情況的人都被明令禁止向外界傳遞訊息。內部文件披露出的訊息顯示,並非所有當地干部都看好官方的治疆措施。甚至有人試圖違抗上級命令而遭到懲處。"

中國政府想必會以"不得干涉內政"為由,拒絕就"再教育營"是否符合中國法律展開討論。但就國際法層面而言,情況就大為不同了。法律專家皮爾森舉例說,中國是國際反酷刑公約的簽約國,而就目前已知的訊息來看,新疆再教育營及其審訊方式都明顯違反了國際反酷刑公約的規定。有鑑於此,包括英國德國在內的西方政府要求中國盡快允許"國際獨立觀察員"前往新疆實地調查,但可以想見,中國政府並不希望就此展開任何獨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