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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前副主席因違反國安法被判刑

2023年3月11日

香港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另兩名常委因為沒有遵從《國安法實施細則》通知,拒絕向警方提供支聯會資料被判刑,法院宣判三人各入獄逾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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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38歲的鄒幸彤(圖中)因拒絕依《國安法實施細則》向當局提交訊息,被判處4.5個月監禁
現年38歲的鄒幸彤(圖中)因拒絕依《國安法實施細則》向當局提交訊息,被判處4.5個月監禁圖片來源: TYRONE SIU/REUTERS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另兩名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因沒有遵從《國安法實施細則》,早前被裁定罪成,本周六(3月11日),香港西九龍法院判刑三人各入獄4.5個月。3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但其中鄒幸彤拒絕接受言論自由限制,拒絕保釋。

香港支聯會成立於1989年,為反對中共鎮壓六四民主運動連續三十多年在香港維園舉行大型燭光紀念晚會。2021年9月,在其主要領導人和執行成員被捕之後,香港支聯會宣佈解散。

三人去年被捕,原因是香港警方指控香港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發出通知要求其提供會議記錄,財務和運作細節。但支聯會拒絕配合,認為當局任意將親民主機構貼上外國代理人的標籤,無權要求其提供訊息。香港01報導,法官認為,三人作為支聯會幹事或管理者或協助管理的人士,有義務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但卻無意提供,故裁定罪名成立。針對這一罪行的最高刑期為六個月監禁。

周六的法庭上,鄒幸彤沒有律師代表,她自行辯護時,提及了天安門事件以及中國的人權狀況,法官提醒法庭非政治平台後,她回應表示,這次檢控本身就涉及政治,硬要把政治與法律分開,是無視現實,令本來就荒謬的審訊更加荒謬。

美聯社報導,在宣判過程中,法官表示,宣判須向社會發出明確訊息,即法律不會寬恕任何違法行為。同案還有另外兩名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兩人早前先後認罪,各被判囚禁3個月。

中國於2020年實施《香港國安法》,對所謂「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進行嚴厲懲罰,最高刑期可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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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法新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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