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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向加法院申請中止孟晚舟引渡程序

2019年11月21日

加拿大在去年12月1日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現年47歲的孟晚舟。她被控銀行欺詐,在有關華為在伊朗的業務上誤導匯豐銀行。孟晚舟稱自己是清白的,正在對抗引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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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ada,  Vancouver: Huawei Finanzchefin Meng Wanzhou
孟晚舟案之後,中加關係一直維持冰點。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D. Dyck

(德國之聲中文網) 華為發言人周三(11月20日)表示,華為的律師團向加拿大法院申請,要求立刻中止將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程序。

華為發言人豪斯(Benjamin Howes)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該公司認為,引渡不符合加拿大的雙重犯罪標準。

這個標準指的是,孟晚舟在2018年被逮捕時所遭指控的罪行,在美加兩國都必須是非法的,才能將她引渡。

豪斯說,華為認為,由於在加拿大官員授權展開引渡程序之時,加拿大並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因此不符合雙重犯罪。

他強調,這項申請「並非試圖挑戰這項指控邏輯背後的事實是否成立」。他指出,2020年9月舉行的庭訊上,華為會針對這個事實抗辯。

孟晚舟的引渡庭會將在2020年1月20日展開。

夏立民/羅法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