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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涉偷渡关押深圳 “官派律师”接手

李澄欣 综合报道
2020年9月10日

12名港人潜逃台湾失败被“送中”,一直遭扣押在深圳盐田看守所,多名内地维权律师要求探视被拒,部分人甚至接到官方电话,要求他们退出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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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I Proteste in Hongkong
香港抗议者要求援助偷渡途中被中国海警拘捕的12名港人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M. Fernandes

(德国之声中文网)12名香港青年上月涉偷渡台湾被广东海警截获,至今被扣押深圳盐田看守所逾两周,受家属委托的四川律师卢思位,周三(9日)带同公证文件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被拒,他引述当地警官指,当事人已被安排两名“官派律师”。

这是卢思位第二度被拒见当事人,他此前曾与另外4名内地律师到盐田看守所要求探视,看守所都以没有“公证书”证明获家属委托为理由拒绝安排。

卢在周三带同公证书到看守所,公安一度指要48小时审核文件才能确定能否安排会面;两小时后,警方指当事人已请了另外2名律师,因此不允许探视。

遭司法局致电警告

卢称当局没有透露案件资料丶罪名有否变更丶官派律师身份等,他相信当事人不会另聘律师,会向公安及检察院投诉。他又透露,自己返回四川后接到司法局来电,要求他就代理这一案件“备案”。

另一协助被捕者的河南律师任全牛对《苹果日报》表示,郑州中原区司法局周三曾两度致电他,要求他不要代理案件,“表面上是为我好,让我再三再三考虑丶认真认真考虑,说我要是代理的话,让你感觉太危险了,简直是生命都不保障一样,反正说得就很恐怖”。他表示自己没有答应,取得公证后仍希望到深圳尝试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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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港人被拒见律师一事,特首林郑月娥周三回应时指,香港警方已收到内地通报,并已通知有关人士的家属,港府包括驻粤办会全力跟进及协助家属需要,但强调港人违犯内地法例丶在内地被捕,须按内地法律处理。

或改控罪可囚终身

内地警方一般会在拘留37日后,提请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卢思位早前引述公安称,其当事人或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比原本拘留通知书的“偷越国边境罪”更严重,最高可判囚终身。

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在香港电台节目上指,涉案12人是涉嫌偷渡被捕,相信他们在内地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机会不大,预料他们会在内地完成所有审讯及服刑程序后被递解返港,再进行香港相关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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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在同一节目表示,过往因涉在港犯罪后潜逃而被内地截获的人,一般会被递解回港,不会起诉有关非法入境的罪名,他认为内地应先查清楚涉案港人是否有意图潜入内地。

上月23日,12名香港人疑计划潜逃台湾被中国海警截获,包括被指违反《港区国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以及廖子文丶郑子豪丶邓棨然丶严文谦丶李子贤丶黄临福丶张俊富丶乔映瑜丶黄伟然丶郭子麟和张铭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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