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转至内容
  2. 跳转至主菜单
  3. 跳转到更多DW网站

美国道琼斯媒体公司北京专利权官司败诉

2003年9月24日

*

https://p.dw.com/p/46T0

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判决,美国媒体财团道琼斯违法使用书法家关东升的书法字侵权,赔款关东升40万余元人民币,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美国道琼斯公司是媒体行业出名企业,下属美国华尔街日报。1994年,关东升为道琼斯公司总裁康彼得题写“道”字,之后被道琼斯用做商业标识,出现在网络、报纸、广告和各种宣传材料上。
北京一中院认为,关东升写的“道”字属于艺术创作成果,享有对该作品的著作权。道琼斯公司虽然受赠获得该作品的原件,但不能将此字用做商业标识。